交房注意事项证件(交房应该注意哪几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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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房时,开发商应该提供哪些证件?

开发商在交房之前必须取得一系列的许可证,即必须有最基本的五类证件,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之后在交房时,住宅质量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房屋面积实测表这三样证件业主也是必须查验的,特别是房屋面积实测表这一项,如果业主事先没有查看,一旦接到钥匙,之后再出现面积方面的争议就晚了,因为在司法实践中,以收房时未提异议,视同购房人事实接房放弃对面积争议的权利。

开放商交房需要哪些证件?

五证两书一表 房地产的“五证”,就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也称建设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的简称。  一、《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就是建设单位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该项目位置、高度、容积率等符合城市规划的法律凭证。  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就是该建设工程项目符合城市规划需求的法律凭证。  三、《国有土地使用证》就是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经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该证主要载明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坐落、用途、土地使用面积、使用年限、和“四至”范围。  其中,“经济适用房”用地是《划拨土地》;“商品房”用地是《出让土地》。两种土地性质不一样。《住宅用地》的使用期限是70年,《商业用地》使用期限是40年、《综合用地》的使用年限是50年。买房填写合同时一定要看实际使用年限还有多少年。  根据《物权法》相关条款: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改变土地用途;需要改变土地用途的,应当依法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集体土地和耕地是不容许随意改变其性质、违法出租、买卖和搞房地产开发的。  四、《建设工程开工证》就是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没有《建设工程开工证》的建筑属违章建筑,不受法律保护。  没有以上“四证”,该项目用地和建筑就是违法的。  五、《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就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性文件(如果是现房,开发商只须出具竣工备案表)。  没有《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所填写的“购房合同、内部协议”等都是无效的。  “五证”中最重要的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两者表明所购房屋属合法交易范畴。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的预售范围为本项目可销售楼盘,购房者务必看清购买楼层是否在预售范围内。 “两书”是指新建住宅《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和《商品房使用说明书》。是开发商在向购房者交付房屋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提交给购房者的文件。购房者有权索要。  “一表”是指《房屋竣工验收备案表》。备案表上的每一项都必须报主管部门备案,如果缺少任何一项的话,这个楼盘就属于“黑楼”,是不能入住的。  购房者填写购房合同时,一定要在购房合同第八条注明:开发商向购房者交付房屋时提供“两书一表”时还要同时提供“房屋竣工验收备案表”  购房者验房的时候不能只看发展商有没有这张备案表,一定还要仔细察看各个分项有没有都备案,尤其是《消防验收备案表》一栏是否通过。  《竣工验收备案表》对房地产开发商有着严格的约束作用,只要将项目送交主管建设部门备案后,发展商就必须对其建设的楼盘质量终生负责,即使是十年二十年以后出现了质量问题,经查如果是发展商的过失,一样可以追究其法律责任。

交房必备的六个证书?

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竣工验收证、房屋买卖合同。因为这些证件是对于一套房子的产权、使用权以及建造和规划的合法性及完整性的证明,收房人需要核对这些证件的合法性和真实性,以确保购房安全。此外,房屋买卖合同也是重要的一种证件,其中包含了双方的权益和责任,为日后发生纠纷提供法律依据。

交房时,开发商应该提供哪些证件?

应当向买受人提供下列材料:

  (一)房地产开发项目综合验收报告及备案证明;

  (二)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

  (三)具备相应资质的测绘单位出具的商品房面积测量证明文件;

  (四)房地产开发合同约定的商品住宅性能认定文件;

  (五)物业管理企业查验承接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等证明材料;

  (六)买受人共有的非经营性配套公共建筑和公共设施清单;

  (七)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买受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对商品房进行交付验收;经验收符合要求的,应当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署房屋验收交付单。房屋验收交付单的签署,视为商品房的交付使用。当事人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具体请查询你们双方合同的约定。

公寓交房需要提供哪些证书?

交房时开发商需要给业主提供的证件包括五证、两书和一表。两书指的是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商品房使用说明书,一表指的就是房屋竣工验收备案表,以上这些相关材料是需要交给每一位业主的,而且要在政府部门进行备案之后才能给交给业主完成后续的交房流程。如果在交房时无法提供上述的材料,购房者是有权拒绝收房的。

进行交房之前,开发商需要通过书面性质通知购房者,前来对房屋进行验收和交接,购房者需要凭借着开发商所提供的质量检验合格单以及购房合同当中的相关约定,对于房屋进行验收。

如果在验收的过程当中出现种种问题,同样要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给开发商,并且要求开发商在一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在确定无误的情况之下才能够签署收房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