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公司各个岗位制度及岗位职责?
岗位职责
营销部工作职责
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公司利益。
建立健全部门管理制度,自觉执行。
制定年度工作计划,不断修正,具体实施。
调查市场,了解行业在本地市场的状况,做出市场分析,向总经理提交市场分析报告。
选择市场销售渠道,多方开拓市场,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
密切合作,为企划部、设计部等相关部门提供准确、及时的信息。
详细了解竞争对手在市场的销售情况及其采取的措施,作出市场分析,提出相应对策,交给相关部门。
热情接待客户,提供良好服务。
妥善保管内部资料、作好安全保护工作。
在人事部门协助下,制定内部人员培训计划,重点负责实施。
市场部业务员岗位职责
按期完成部门下达的各项业务指标。
遵守公司纪律,按时出勤,服从上级指导和安排。
深入市场,了解、掌握市场信息,向部门主管汇报,以便及时向设计部、企划部反馈。
按时参加公司相关培训和会议。
经常深入小区和楼盘区,了解交盘情况和顾客的家装需求状况,向部门经理提交分析报告。
加强同设计部、企划部、工程部人员的联系配合,搞好重点目标的“炒作”工作。
每天认真填写《工作日志》、《工作汇报表》;工作中发现新情况、新问题,认真分析并向上级领导反映。
住宅装饰装修的管理办法?
1. 设计方案的审核:装修前需要向物业或相关部门提交设计方案,经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施工。
2. 施工过程的监管:施工过程中需要有专人进行监管,确保施工符合规范,不影响其他业主的正常生活。
3. 施工材料的选择: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环保材料,避免使用有害物质,保障业主的健康。
4. 施工质量的验收:装修完成后需要进行质量验收,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5. 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施工过程中需要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避免施工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
6. 管理费用的收取:物业或相关部门需要收取一定的管理费用,用于管理和维护小区的公共设施和环境。
总之,住宅装饰装修的管理办法旨在保障业主的权益,维护小区的安全和环境卫生,促进社区的和谐发展。
楼上的回复是正确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没有废止。具体的条款内容修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1年02月16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已于2010年12月31日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6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 姜伟新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7、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0号)第三十九条中的“《城市规划法》”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关于加强住宅装饰装修管理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严禁违章施工。
二、加强对装饰装修企业的监管,严格审核资质,强化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督导,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三、加强对装饰装修材料的监管,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和质量要求,杜绝使用劣质材料和假冒伪劣产品。
四、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监测,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五、加强对业主和租户的安全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防范意外事故的发生。
六、对于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七、要求各相关单位严格执行本通知内容,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共同维护城市安全和稳定。
特此通知。
XXX年XX月XX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房屋室 内装饰装修安全管理的通知
建办〔2023〕29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安全管理,坚决遏制室内装饰装修违法违规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0号)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谁所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城市房屋所有人、使用人(以下统称装修人)是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安全管理的靠前 责任人,实施房屋室内装饰装修活动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严格执行法定情形下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设计单位、装饰装修企业的规定。实施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前应告知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管理单位),** 登记手续,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按照标准规范安装空调室外机,加强空调室外机安全管理,有坠落风险的应及时加固或更换。装修人及其委托的装饰装修企业违法违规开展装饰装修活动的,要承担整改拆除和恢复工程等相关费用。禁止以下影响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行为:
(一)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二)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超过设计标准或规范增加楼面荷载;
(三)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
(四)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五)其他影响建筑结构承载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二、设计单位承揽房屋室内装饰装修设计业务时,应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进行设计。对于法律法规规章等明确有资质要求的,要具备相应资质,不得超越资质等级承揽业务。对于设计单位超越资质等级承揽业务、未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等行为,要立即整改,视情节严重程度依法依规给予罚款、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等处罚,并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对负有责任的相关从业人员依法处罚。
三、装饰装修企业承揽房屋室内装饰装修施工业务时,应严格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工,按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保证作业人员和房屋建筑安全,确保装饰装修质量。涉及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超过设计标准或规范增加楼面荷载等情形的,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不得施工。对于法律法规规章等明确有资质要求的,要具备相应资质,不得超越资质等级承揽。对于装饰装修企业超越资质等级承揽业务、擅自施工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等行为,要立即停工整改,视情节严重程度依法依规给予罚款、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等处罚,并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对负有责任的相关从业人员依法处罚。
四、管理单位在为装修人** 房屋室内装饰装修登记手续时,要告知装饰装修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按照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约定加强装饰装修活动现场的巡查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并及时报告属地街道办事处、城管执法平台、有关部门或12345热线依法处理。对未事先告知、未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管理单位可依照《临时管理规约》或《管理规约》限制施工人员、施工机具、机械设备、材料等进入施工现场。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未按规定告知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未按规定巡查检查、制止和报告的,视情节严重程度依法依规给予警告、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并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对负有责任的相关从业人员依法处罚。
五、街道办事处要加强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检查,充分发动群众监督装饰装修活动,畅通投诉渠道,及时受理群众、物业服务企业等相关报告或投诉。属于街道办事处职责范围的,要及时处理;属于相关部门职责范围的,要依法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六、各地城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对群众和单位投诉、报告的装饰装修违法违规行为,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要依法予以查处;属于其他部门监管职责的,要移交有关部门依法查处。遇到阻碍执法、拒不配合执法及拒绝恢复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等情况,应及时联络属地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对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造成重大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安全,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属地公安机关依法处理。要畅通城管执法平台运行,高效处理群众和单位投诉、报告事项。
七、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健全装饰装修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建立权责清晰的接诉处置机制,加强监督管理,强化装饰装修相关企业的资质管理和指导监督,加大装饰装修安全管理所涉企业和人员的培训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八、各地要充分利用社区宣传栏、小区公示栏、电子显示屏、“两微一端”等多种形式加强装饰装修安全管理的普法宣传,提高装饰装修守法意识,树立文明装修理念,营造诚实守信、文明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3年6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