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验收手续装修工程消防验收流程

装修知识092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流程及流程

  (1)《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

  (2)项目批文、规划意见和红线图、总平面布置图、易燃易爆火灾危险性分析报告以及工程简要说明等;

  (3)建筑施工图(包括建筑平、立、剖面图,暖通空调、防排烟、电气、工艺流程设计图,消防给水、固定灭火器配置和消防设计专篇等);

  公安消防机构受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审核时,应当查验下列资料:

  (1)《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

  (2)室内装修设计图及动力照明等电气线路布置图,暖通、空调平面图、系统图;

  (3)装修防火材料有关备案、认可证书;

  (4)原《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建筑消防验收意见书》及相关主要图纸资料。

  2、审核人员应对工程项目的总平面布置进行现场勘察,填写《建筑工程现场勘察记录表》。

  3、重点工程和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工程应按建筑、电气、消防设备、暖通等专业分工审核。由审核建筑的人员负责现场勘察。

  4、参加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选址、方案可行性论证或初步设计审查会的人员应将所提意见填入《建筑工程前期审查意见记录表》。

  5、审核人员完成审核后应及时提出审核意见,并由专人进行技术总复核。

  6、公安消防机构对送审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审核。从收到全套设计图纸资料之日起,一般工程应在10日内、重点工程和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工程应当在20日内发出《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需要组织专家论证的,可以延长至30日。在规定的期限内不予答复,即为同意。

  7、重点工程和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工程《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发出后,建审人员要督促建设单位、设计单位落实审核意见并及时反馈。

  8、建审人员应定期对在建工程进行施工监督检查,并作检查记录。一般工程竣工前检查不少于1次,重点工程和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工程检查不少于3次。

  9、建审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况,应当进行会审并作记录:

  (1)属于重大工程项目(由支队界定)的;

  (2)执行国家现行消防技术规范有困难需进行相应调整、变通的;

  (3)建设单位选用的自动消防设施产品以及施工安装单位的合法性需要审查的;

  (4)其它重大问题的。

  10、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前,将工程项目的有关文件资料移交验收部门。

  1、建筑工程竣工后设单位应向公防机构提出工程竣工消防验请,经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2、公安消防机构受理案件后,验收具体经办人应查验资料是否符合要求,不合要求的应及时告知申办单位补齐,并在验收前1-2日通知建设单位做好验收前相关准备。

  3、按消防工程验序的规定由不少于二人的消防监督员到现场进行验收,参加验收的消防监督员应着制式警服,佩带《公安消防监督检查证》,具体验收程序如下:

  (1)参加验收的各单位介绍情况。建设单位介绍工程概况和自检情况,设计单位介绍消防工程设计情况,施工单位介绍工程施工和调试情况,监理单位介绍工程监理情况,检测单位介绍检测情况。

  (2)分组现场检查验收。验收人员应边检查,边测试,并如实填写消防验收记录表。

  (3)汇总验收情况。各小组分别对验收情况作汇报,根据总队制定的《广东省建筑工程消防验收评定规则(试行)》,按子项、单项、综合的程序进行评定、评定结论在验收记录表中如实记载,并将初步意见向建设、施工、设计等参加验收单位提出,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要及时向建筑单位提出整改意见。

  4、参加验收的建设、施工及设计单位发表意见或提出问题时,消防机构验收参加人员应给予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给予解释。

  5、消防工程验收或复查合格后,各单位参加验收人员和消防机构参加验收人员在验收申报表上签名。

  6、工程验收承办人应及时填写验收意见书,行文呈批表,并整理验收档案送领导审批。

  7、建设单位到窗口,出具回执取回验收意见书;

  8、验收和复查不合格时,建设单位应组织各有关单位按《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重新向公案消防机构申请复验,复验程序与申请验收程序相同。

  9、建筑工程验收不合格的,申报资料将不予退还。申请复验时,申报资料与正常申报验收资料相同。

  1、建筑工程后,建设单位应向公安消构提出工程竣防验收申请,经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2、公安消防机构受理案件后,验收具体经办人应查验资料是否符合要求,不合要求的应及时告知申办单位补齐,并在验收前1-2日通知建设单位做好验收前相关准备。

  3、按消防工程验收程序的规定由不少于二人的消防监督员到现场进行验收,参加验收的消防监督员应着制式警服,佩带《公安消防监督检查证》,具体验收程序如下:

  1)参加验收的各单位介绍情况。建设单位介绍工程概况和自检情况,设计单位介绍消防工程设计情况,施工单位介绍工程施工和调试情况,监理单位介绍工程监理情况,检测单位介绍检测情况。点这免费下载施工技术资料

  2)分组现场检查验收。验收人员应边检查,边测试,并如实填写消防验收记录表。

  3)汇总验收情况。各小组分别对验收情况作汇报,根据总队制定的《广东省建筑工程消防验收评定规则(试行)》,按子项、单项、综合的程序进行评定、评定结论在验收记录表中如实记载,并将初步意见向建设、施工、设计等参加验收单位提出,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要及时向建筑单位提出整改意见。

  4、参加验收的建设、施工及设计单位发表意见或提出问题时,消防机构验收参加人员应给予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给予解释。

  5、消防工程验收或复查合格后,各单位参加验收人员和消防机构参加验收人员在验收申报表上签名。

  6、工程验收承办人应及时填写验收意见书,行文呈批表,并整理验收档案送领导审批。

  7、建设单位到窗口,出具回执取回验收意见书;

  8、验收和复查不合格时,建设单位应组织各有关单位按《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重新向公案消防机构申请复验,复验程序与申请验收程序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