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测量规范国标2000(房产测量规范2000年国标)

全景案例014

河北省对国标房屋测量规范怎么执行的?

回答如下:河北省对国标房屋测量规范执行的具体措施如下:

1.建立专业测量队伍,确保测量人员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能。

2.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对房屋测量进行规范化管理,确保测量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建立房屋测量档案,对测量数据进行存档管理,以备房屋买卖、继承、评估等需要时查询使用。

4.加强对房屋测量市场的监管,打击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

5.加强对房屋测量技术的研究和推广,不断提高测量效率和精度,为房地产行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黑龙江省建筑住宅供热设施标准?

按照新修订的《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的要求,为了进一步明确我省城市居民住宅供热的使用面积计算标准,现将有关意见通知如下:

一、城市居民住宅使用面积的确定按照《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和《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1-2000)执行。

二、城市居民住宅供热的使用面积包括套内使用面积、用热的阳台面积及供热的公共面积。

三、本通知适用于黑龙江省城市规划区内的消费供热单位热能的居民用户。省农垦、森工总局系统的小城镇按有关规定参照执行。

四、居民住宅套内使用面积计算在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顶板下表面与楼面的净高低于1.2m的空间不计算使用面积,净高在1.2m-2.1m的空间按1/2计算使用面积;净高超过2.1m的空间全部计入使用面积。

五、用热的阳台面积按结构墙体内表面所围成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有供热设施的阳台面积计入供热使用面积之中。阳台内没有供热设施,但与供热房间相连,没有隔断,没有门的,阳台面积计入供热面积之中。

六、供热的公共面积是指住宅用户按比例分摊的整幢建筑中有供热设施的楼梯、走廊等共有面积。

七、面积测算可由供热单位与用户共同测算,也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房产测绘部门进行测算,双方对采暖的使用面积测算结果有异议的,由当地房产管理部门根据中介机构测算结果进行裁决。

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2000?

1、房屋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多层房屋的建筑面积按各层建筑面积之和计算。

2、假层、阁(暗)楼和斜面结构屋面其室内净高在2.00m以上(含2.00m)的部分,按其投影面积计算。

3、房屋天面上层高在2.20m以上(含2.20m)的楼梯间、电梯机房、按其结构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4、底层、夹层、地下室中以及独立建造的自行车房、汽车库,层高在2.20m以上(2.20m)的,按其结构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5、玻璃幕墙等作为房屋外墙的,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作为外墙仅为装饰的,按结构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6、有伸缩缝的房屋,若其与室内相通的,伸缩缝计算建筑面积。

7、有顶盖的室外楼梯,按各层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8、挑楼、全封闭的阳台和挑廊,按其结构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9、复式、跃层建筑中的挑空层部分,不论层高多少,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楼梯井不作为挑空层认定。

(二)计算一半建筑面积的范围

1、敞开式阳台和挑廊,按其结构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2、房屋中挑阳台,其周边设置栏杆等围护结构、无雨罩的,以敞开式阳台认定,按其结构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3、无顶盖的室外楼梯按各层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4、挑阳台的底层投影部分,设有类似于楼上阳台围护结构的,按其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的一半计算。

(三)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在房屋屋顶周边设置栏杆等围护结构形成的晒台、露台等,不计算建筑面积。

2、房屋中与室内不相通的伸缩缝不计算建筑面积。

3、假层、阁(暗)楼和斜面结构屋内净高在2.00m以下(不含2.00m)的部分不计算建筑面积。

4、挑楼、挑廊、挑阳台的底层投影部分不计算建筑面积。

根据2000年8月1日实施的《房产测量规范》GB/T 17986.1-2000(以下简称《测量规范》)国家标准规定:

房屋套内建筑面积由房屋套内使用面积和套内墙体面积及套内阳台建筑面积三部分组成。

1、套内房屋使用面积为套内卧室 起居室、过厅、过道、厨房、卫生间、厕所、储藏室、壁橱等空间面积的总和。

2、套内内部楼梯按自然层数的面积总和计入使用面积。

3、不包括含在结构面积内的 套内内部烟囱、通风道、管道井所占用面积。

4、内墙面装饰厚度计入使用面积。

房屋边长计算测量方法?

测量房屋边长的方法有多种。

一种常用的方法是使用测量工具,如卷尺或测距仪,沿着房屋的边缘逐段测量,并将每个段的长度相加得到总长度。

另一种方法是使用三角测量法,即利用直角三角形的性质,通过测量房屋的两个边长和夹角来计算第三个边长。还可以使用激光测距仪进行快速而准确的测量。无论使用哪种方法,都需要确保测量工具的准确性和稳定性,以获得准确的结果。

测量房屋边长的方法可以使用测量工具,如卷尺或测距仪。首先,选择一个起点,将测量工具的起点对准房屋边缘,然后沿着边缘移动,直到到达终点。确保测量工具保持水平或垂直,以获得准确的边长测量结果。

如果房屋边缘不规则或有障碍物,可以使用多个测量点,并将测量结果相加,以获得总边长。在测量过程中,要注意避免误差,尽量保持测量工具的稳定性和准确性。

一、面积计算执行标准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0-02-22发布,2000-08-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1-2000。

二、房屋丈量方

1. 丈量整幢房屋的四周边长。

2. 逐户逐间丈量房屋室内边长(以内墙面为准)、墙体厚度,读数取至0.01米。

三、共有共用部位的认定丈量

1. 丈量整幢房屋的楼梯、过道等公共部位的边长。

2. 确认整幢房屋中可计入房屋面积分摊的共有共用部位。

四、房屋面积计算(附算例)

按照《房产测量规范》的规定,房屋面积以幢为单位计算。

1. 建筑面积的计算

整幢房屋建筑面积指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外围水平投影面积之和,包括阳台、走廊、楼梯、地下室等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在2.20米以上(含2.20米)的永久性建筑的建筑面积。

例:本幢总建筑面积

(13.90×6.40+7.10×17.90+1.30×7.10-3.40×2.30)×6+0.9×2.90+10×(1.15×3.70)/2+10×(0.75×3.55)/2+2×(1.15×3.55)/2+2×(1.15×3.70)/2=1351.78

2. 套内建筑面积计算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通俗地说就是分户门内建筑中轴线范围内的建筑面积与阳台建筑面积之和。

例:本幢各套内建筑面积

6×(13.60×6.40+17.60×6.80+1.30×6.80-8.10×2.60-2×1.20×2.10)+10×(1.15×3.70)/2+10×(0.75×3.55)/2+2×(1.15×3.55)/2+2×(1.15×3.70)/2=1181.17

3. 共有共用建筑面积的计算

A. 共有建筑面积的组成:

(1)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过道、值班警卫室等

以及为整幢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

(2)套与公共建筑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水平投影面积一半的建筑面积。

B. 共有建筑面积的计算

一般多层住宅,整幢房屋的建筑面积扣除整幢房屋的各套套内建筑面积之和,以及作为独立使用的地下室、车棚、人防工程等建筑面积,即为整幢房屋的共有建筑面积。

例:本幢房屋的共有建筑面积为楼梯和四周外墙的一半。

1351.78-1181.17=170.61

4. 共有建筑面积分摊系数计算